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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1/7
商報訊 近日,在石岐區時代云圖小區買了新房的葉小姐向本報報料,從小區開售起,就出現把車位賣給非業主的情況。昨日,記者到時代云圖營銷中心調查時發現,該樓盤停車位的確可單獨購買。售樓員還表示,如果購買數量多,可以給予優惠。
市民投訴:產權車位從開售起就賣給非業主
昨日,市政府投訴平臺“市長信箱”收到一則市民投訴。這則投訴的標題為“時代云圖車位賣給非業主,合法嗎?”,該市民稱:“時代云圖地下產權車位從開售起,就可賣給非業主,這合法嗎?廣州已出現這類情況,被政府緊急叫停。請問中山政府是否一視同仁?”
該市民還列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根據物權法,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去年剛剛成為時代云圖新業主的葉小姐表示,目前還沒有購買車位。昨日聽到小區將停車位賣給非業主,不由得擔心,“有人來炒車位,價格抬高了怎么辦?”
記者調查:付全款買車位,數量不設限
昨日下午,記者以買家的身份來到時代云圖營銷中心。售樓員李小姐向記者介紹樓盤的銷售情況。記者詢問小區停車位配比情況,李小姐說,小區停車位配比為1:1,共有1000多個停車位,其中產權車位有600多個,其余為人防車位。
記者詢問停車位是否可以單獨購買?價格如何?李小姐稱,可以單獨購買停車位。她還介紹,目前周邊小區停車位最高賣到17萬元,該小區停車位價格為12萬元左右。
“單獨購買停車位有沒有什么限制?比如數量等!庇浾邌。
“只要付全款,就沒有限制!崩钚〗阏f,如果購買數量多,還可以詳細商談,有機會享受公司優惠。
律師聲音:違反物權法“優先保證業主需求”原則
就此事,廣東正鴻律師事務所律師鄺昕表示,時代云圖將停車位隨意出售給非業主的行為,違反了物權法要求的“優先滿足業主需求”的原則。將車位賣給非業主,實際上可能存在購買人轉手獲取利益的嫌疑。按照目前該小區停車位1:1的配比,購買的人多了,改變了供求關系,很可能會提高停車位價格,損害業主的利益。
鄺昕說,停車位資源不可復制,按照目前配比,從數據上看還未達到滿足業主需求的標準。如果配比為1:1.5 左右,那么,開發商拿出多余的車位賣給非業主,尚且還有多余的空間。另外,要保證優先滿足業主,開發商出售給非業主前,必須廣泛征求意見,不能簡單在大堂張貼,要盡量做到向業主發出書面信函的形式,告知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