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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5/12
光明網05-12 07:13
“剛買的電動三輪車鎖在小區車庫內被偷了,物業公司是不是應該進行賠償?”昨日,家住漢興路希爾斯小區的王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他的電動三輪車停放在小區車庫內被盜,希望物業公司給個說法并給予適當的賠償。王先生的電動車是如何丟失的?小區物業是否有賠償的責任?近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調查。
業主電動車
鎖小區車庫內被盜
4月17日,王先生的電動三輪車鎖在小區公共車庫內,兩日后用車時,卻發現電動車不翼而飛。
為了知道電動車是何時丟失,王先生來到該小區物業處查看監控錄像,同時向派出所報案。
“在監控錄像中可以看到,電動車是4月17日11時56分被盜的,整個盜竊過程只有3分鐘!蓖跸壬嬖V記者。
據監控錄像顯示,4月17日11時50分左右,一名男子來到希爾斯小區后,在7號樓北側的公共車庫內左顧右盼,似乎在尋找目標。經過短暫的觀察,該男子鎖定目標,從11時56分開始,僅3分鐘,王先生電動車上的鎖全部被撬開。該男子騎著王先生的電動車揚長而去。
“業主電動車被盜,物業是不是該承擔一部分責任?”王先生問道。
物業稱沒有賠償責任
“我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小區的衛生、綠化以及安保工作!毕査剐^物業經理范小兵告訴記者,業主并沒有和物業公司簽訂涉及車輛安全的物業管理協議!拔覀冎荒鼙M力幫業主看管財物,但沒有簽訂過協議,所以我們沒有保障業主財產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簽訂了協議,業主交了車輛保管費,這種情況下發生車輛丟失,物業就會承擔賠償責任!
“我們在車庫外張貼有告示,明確告知業主車庫允許車輛停放和充電,但不負看管責任,如果丟失物業概不負責!狈缎”嬖V記者,本來小區內是沒有公共車庫的,業主或通過電梯放入家中,或停放在道路兩側,后來為了小區整潔有序,物業公司自費3萬余元修建了7號樓后的公共車庫。在目前這種情況下,物業對王先生沒有賠償責任。
主管部門:未簽訂協議物業無須賠償
在我國物業管理實踐中,因停放在物業小區內的車輛被盜引發的糾紛呈上升趨勢。物業公司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為此,記者咨詢了市住建局物業科有關工作人員。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笔凶〗ň治飿I科工作人員梁偉華說,如果業主沒有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過任何合同,也沒有交過車輛保管費,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不存在保管合同關系,物業管理公司沒有為業主看管車輛的義務,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梁偉華建議,業主最好和物業公司簽訂車輛保管協議,由物業服務公司對車輛進行看管!霸跊]有簽訂協議形成保管關系前,業主只能加強自身的防范意識,做好車輛防盜措施!
來源: 汴梁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