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小區有電梯廣告嗎?除了電梯內,綠地旁、樓宇內是不是也有?那廣告收益歸誰你知道嗎?法小寶提醒您:
而一些物業將公共區域的收益情況隱瞞,不告知業主,大部分住戶也不知道電梯間的廣告收入屬于全體業主。
小王所住的小區只有1棟高層,近200戶業主。小區樓宇內液晶屏上的廣告及電梯間的廣告收益情況,物業從未公布過。
按照《物權法》相關規定,這些廣告位屬于小區公共區域,那么首先,物業在公共區域放置廣告首先應當征求業主的同意;其次,這些廣告的收益應當歸業主所有。
“可是我入住后,物業公司從未公示過這筆錢用在何處!毙⊥跽f。
不少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說,除了通信類的廣告是免費的,物業每年有一筆廣告收入。專門制作電梯間廣告的工作人員坦言,他們租賃的是電梯間的四壁,然后制作圖片式的廣告,每部電梯每月支付物業租賃費。一年租賃費,少的幾百元,多的一年上幾萬元。
對此,小區物業經理賈某表示,小區就這一棟高層,只有三部電梯,其中一部還是今年剛使用。一部電梯一年廣告收入一千多元,三部電梯也不過三千多元,這些錢大部分用在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方面。
物業在接管小區后,沒收過公共區域照明的費用,公共區域的照明費基本都由物業承擔,因此,物業直接將廣告費用于支付公共區域照明、電梯維護上。
賈某表示,近年來,物管成本上漲,而業主都不同意物管費漲價,只得用廣告收益彌補支出,目的是保證物管費不漲價和物管水準不降低。
口袋律師提醒廣大業主:小區廣告收益歸誰所有,相關規定還是比較明確的,因為小區內廣告所使用的位置是屬于小區所有業主的公共場地,除了有合同約定分配比例外,原則上廣告收益應該歸小區業主所有。
而業委會收入的部分如何支出,應該由業委會按照業主意愿用于小區建設、設施完善維護等方面。此外,業委會也應主動定期將這塊收益公示,讓廣大業主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