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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3/25
空置房為什么要交物業費?因為物業管理服務范圍沒有空置
我們從房屋產權證上的面積說起…
房屋產權證上的面積是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建筑面積。在一個小區擁有住房,擁有的不只是入戶門之內的部分,還有入戶門之外的共有部分和公共設備設施,即屬于業主個人的專有部分和屬于全體業主的共有部分。
沒有入住,空置的是哪里呢?空置的是戶門之內哦,而這里(裝修等除外)不是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范圍。換句話說,房屋是住了,還是沒有住,和物業費沒有太多關系。
沒有入住,空置的是哪里呢?空置的是戶門之內哦,而這里(裝修等除外)不是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范圍。換句話說,房屋是住了,還是沒有住,和物業費沒有太多關系。
戶門之外、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共有部分,才是物業公司的服務范圍,它沒有空置。也就是說,房屋空置,空置的地方不是物業公司的服務范圍。
例如,不管房屋是否空置,樓梯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運動器材、電梯前廳、電梯井、電梯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門崗亭,小區綠化、保潔、小區活動等等,物業公司需要提供管理服務。
所以,沒有入住,也享受到了物業管理服務。
那么,以房屋空置,不需要接受物業服務為由,不交物業費是否可行呢?
我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業主以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