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5/12/31
買房時經常聽到人說公攤面積,明明是交了錢的,但卻不是你能掌控的面積。關于公攤面積,你一定有很多問題,比如為什么會有公攤面積?公攤的原則是什么?什么樣的面積不應分攤?
對于公攤面積,房叔為您收集了以下八大問題,讓您知道公攤面積是怎么來的?哪些面積不能公攤?還有購房者對房子公攤面積的知情權等。
1、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公用建筑面積區別?
公用建筑面積是指由整幢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2、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原則是什么?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原則有以下三點:
①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筑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筑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②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系數。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之和。
③用建筑面積分攤后,不劃分各套商品房分攤的建筑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3、整幢樓的哪些公用面積可以分攤?
整幢樓的以下公用面積可以分攤:
①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②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哪些建筑面積不應分攤?
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被分攤的部分有:
①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②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③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5、開發商應當向購房人明示哪些公攤情況?
在預售商品住宅之前和商品房竣工之后,開發商應當向購房人明示下列分攤情況:
①被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
②參與分攤共用建筑面積的商品房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分攤系數 ;
③不分攤的共用部位。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除法定情形外,開發商兩次向購房人兩次明示的內容應當一致,否則,購房人就可以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6、購房人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是如何計算?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規定,各套(單元)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而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整棟建筑物的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其中,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等于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應扣除整幢樓不應分攤的建筑面積。
7、物業管理用房的分攤有什么規定?
為防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企業以物業管理用房的名義侵占、使用小區房屋,提高購房人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從而增加購房人的經濟負擔,我國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新建小區房地產項目的物業管理用房面積最高不得超過該棟樓建筑面積的6‰。
8、公用建筑面積的建設與使用,購房人有無知情權?
當然有。因為購房人購房的商品房的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公用分攤建筑面積兩部分組成,套內建筑面積歸購房人個人所有、自己使用;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的產權歸整幢樓業主共同所有,購房人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而且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選舉、參加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等形式參與、決定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積部位的建設與使用。此外,《辦法》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向購房人明示公用分攤部位的功能及具體情況,這就以法律形式賦予了購房人對商品房公用分攤部位的建設與使用的知情權。